关于申报2015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卫生局《连云港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连卫科〔2007〕7号)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15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等。
2、申报项目应紧密围绕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可及性。为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申报项目须通过所在单位或学(协)会申报。已举办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2014年度市级项目未按期完成或未报送培训材料者暂停申报资格。
4、项目负责人须如实、完整地填写《连云港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可从连云港市卫生局网站下载专栏下载),授课内容、师资、学时等必须落实;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5、《申报表》须经各县区或各单位审核后统一上报,打印件一式三份,于2015年1月30日前报送至市医学会;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至lygsyxh@163.com。
6、申报项目评审费每项100元。
联系电话:85820208(市医学会 祝音飞)
附件:2015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继续医学教育申报表.doc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