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中医院改善医疗服务态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满意度,着力解决近期患者反映强烈的医务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进一步提升医院行业内的良好形象,根据国家和省市《聚焦八个问题推进八项举措切实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连云港市改善就医感受 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方案(2023-2025 年)》有关要求,医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长期开展医疗服务态度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改变工作作风,将“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贯穿于医疗服务各环节,整体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打造服务更高效、环境更舒适、态度更体贴的现代化医疗服务模式,使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医务人员在服务态度方面存在的
突出问题,让每一位医务人员成为“有温度的医者”,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建设有温度的医院。
三、实施对象
全院职工(实习进修生、第三方用工人员由相应职能部门参照本方案管理)
四、主要问题
(1)出诊医师存在未准时到岗开诊的情况(按照医院作息时间表执行)。个别医务人员存在脱岗,迟到、早退情况,尤其是节假日值班期间。
(2)工作人员上班长时间玩手机、不佩证上岗或在岗不按规定着装,窗口工作人员未挂牌或挂牌与在岗人员名字不吻合,穿工作服进食堂或外出购买东西拿快递。
(3)部分行政后勤人员存在办事拖拉,服务不到位,影响一线工作的情况。
(4)当患者就诊复杂化时,部分导医专业知识不足、服务不到位,预检分诊不准确造成患者找不到就诊及检查室,延误患者及时就诊。
(5)部分医务人员职责责任心不够,“三查七对”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医疗隐患。
(6)患者反映,部分门诊医生问诊不细致,先检查化验,不具体问诊以及对病情的沟通解释,致使患者就医体验感差。
(7)相关检查科室的部分医护人员在进行医疗、护理检查时若需暴露患者身体部位,存在对患者的身体隐私部位保护不当的现象。
(8)首问负责制执行不到位,不同岗位的医务人员之间缺乏相互的协作,各自行事,缺乏全局观念,降低了患者对医院服务的满意度。
(9)患者门诊检查、出入院办理、拿药取药、报销复印材料等相关事项,医务人员未做到一次性告知,让患者多跑腿,承诺“只跑一次”未实现。
(10)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负责人作为科室处理投诉的第一责任人,应积极介入处理投诉,部分科室没有给予很好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投诉。
五、工作要求
(一)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医院劳动纪律,不得随意脱岗,不得迟到、早退。所有门诊出诊医师要准时到岗(按照医院作息时间表执行),按时开诊。工作时着装整洁,挂牌上岗,保持科室环境整齐、清洁。
(二)加强业务培训。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药学部等相关科室管理部门针对医务人员加强培训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知识、沟通技巧、人际关系管理、心理辅导等,帮助医务人员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缓解自身情绪和压力,提升服务态度。
(三)开展“微笑”服务。在医务人员当中扎实开展“微笑”服务,尊重患者、关心患者,积极与沟通,取得患者理解。对医护人员而言,微笑服务不仅是自身较高文化素质和礼貌修养的体现,更是对患者的尊重与热情的体现。
(四)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患者或家属在询问时,第一个被问询的医务人员,要负责解答、引导其至正确的地点、帮助联系相关的科室或个人,尽可能让患者少跑腿。
(五)建立有效沟通制度。一站式服务中心应建立《询问登记本》,对无法现场解释或解决的问题,登记在册,反映给科室负责人或者相关部门,医院内部协调,尽量让患者少跑腿。
(六)树立正反面典型。在服务态度整改过程中,针对医疗服务当中存在的生、冷、硬、顶等问题,抓“典型”、重处理,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对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树立白衣天使的形象。
(七)加强监督推进。各临床科室及职能处室负责人对科室内的工作负主要责任。各部门、各科室要按照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行风办、纪检监察部门将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活动,若发现服务态度恶劣的,责成相关部门从快处理。
六、处理办法
(一)投诉调查核实后,按照《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态度工作方案》《连云港市中医院行风约谈制度》《连云港市中医院医德医风考评方案》《连云港市中医院行业作风违规处罚细则》等文件规定,第一次当事人在科内公开检讨,扣除当月绩效300元,进行行风约谈,扣除相应医德医风考评分值;第二次全院通报批评,扣除当月绩效500元,扣除相应医德考评分值,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第三次全院通报批评,扣除当月绩效1000元,年度及医德医风考评不合格,调离岗位;三次以上或者给医院造成重大影响加重处罚直至辞退。
(二)党员在此期间发现服务态度恶劣的,除上述处罚外,按照《连云港市中医院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三)一年内3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科室,约谈科室负责人,取消该科室当年评优评先资格。12345投诉并且核实,并且按照《连云港市中医院职能部门中层干部综合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给予负责人扣分。
(四)遇到确有情绪激动且要求违反诊疗规定的患者,工作人员应保持冷静,不予患者正面冲突,立即汇报上级领导并联系安保人员。因按规定流程处理处置突发情况,经调查核实确有委屈的当事人或科室,给予100-500元工作奖励。
连云港市中医院
2024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