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大处方管理制度
为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依据《处方管理办法》、《长期处方管理规范》、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中药饮片处方审核与点评技术规范》等,制定本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应体现辨证论治原则,处方治则、处方用药应与中医诊断(病名和证型)相符。针对病情轻重缓急、患者体质强弱正确合理选择单味中药饮片剂量和中药饮片处方剂量。医师无正当理由不得开具高价药、药味数多、剂量大、疗程长的“大处方”。
1.单味中药饮片剂量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各省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相关饮片项下的规定剂量开具,单味中药饮片剂量不得超出规定范围上限3倍。若因病情确需使用,医师必须双签字确认。
有毒中药饮片的单味中药饮片剂量不得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各省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相关饮片项下的剂量上限,若因病情确需使用,医师必须双签字确认。
2.中药饮片处方剂量应控制在240g以内,原则上不得超出300g(膏方除外),如因病情确需使用,医师必须双签字确认。对临床个别专业或医师确有特殊需求和有依据需突破以上限制的,临床医师应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提出申请,批准后可单独执行。
3.每张中药饮片处方用药应在18味以内(膏方除外)。若因病情确需使用,医师需双签字确认。
4.无特殊情况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并注明理由。
5.应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要求,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对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将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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