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连云港市中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各部门、各处室:
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的临床使用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成立我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连云港市中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王仲 高慧
副主任委员:马先军
委员:
刁井地 马翠业 王东济 王 昕 刘永梅 韦 平
朱霖云 许开喜 江桂林 李亚伟 吴新军 张旭伟
陈允旺 杨 州 孟庆叶 郑永明 陈 波 祝盛善
赵红艳 邵海荣 胡 鹏 徐共尚 黄 谦 徐进胜
顾 进 聂锐志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设备处。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职责
连云港市中医院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依法拟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技术评估与论证;
(三)监测、评价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情况,对临床科室在用医疗器械的使用效能进行分析、评估和反馈;监督、指导高风险医疗器械的临床使用与安全管理;提出干预和改进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措施,指导临床合理使用;
(四)监测识别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风险,分析、评估使用安全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合理使用相关制度、规范的业务知识培训,宣传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