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卫生厅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1、门诊、医技科室要在本科室明显位置公示“常用医疗服务价格”, 向患者公布药品及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以增加收费透明度。2、门诊收费处及住院部大厅,对部分常用医疗价格和常用药品进行公示,以方便患者对医疗服务项目、药品价格的查询。3、临床各科室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对住院病人当天发生的所有费用逐一登记,并打印出清单交予患者,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
连云港市中医院2013年3月10日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