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中医院费用审查制度
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卫生厅:苏价费(2005)21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1、设立费用查询系统;医疗服务价格大屏幕滚动公示;门诊、病区、医技科室要在明显位置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高收费价格透明度,使患者明明白白消费。 2、建立住院病人《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对住院病人当天发生的费用按明细项目(医疗服务、药品、材料)逐笔登记,做到一日一清,并将清单及时发放到病人手中。 3、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搞好协调,互通信息,适宜、合理、满意的解决相关问题。 4、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禁止在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项目和重复收费。 5、病人出院前,由各部门的兼职物价管理员对其药品、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材料费等费用情况逐笔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出院手续。
连云港市中医院 2012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