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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须知】8月5日起,市中医院执行门诊就诊全预约
发布时间:2021-8-4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4026次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病例,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按照连云港市疫情防控第22号《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在原预约就诊要求基础上,85日开始严格执行门诊就诊全预约,不预约挂号会影响就诊,现将相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医院严格执行门诊就诊全预约,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挂号,以缩短患者在医院等待时间,避免医院感染。

二、首诊患者、复诊患者要根据自己的病情、治疗的连贯性及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等做好预约挂号。首诊门诊患者及住院出院患者需要门诊复诊的,可自行预约或由医务人员进行诊间预约。

三、门诊预约挂号的方式有微信预约(关注微信号连云港市中医院”“健康连云港服务号)、我的连云港APP、诊间预约、自助挂号机预约、电话1234524小时)等预约挂号方式,您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预约。

四、对于不会使用智能服务的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在预约和就诊过程中有困难的可以现场寻求导医等医院工作人员的帮助,也可进行电话85574088(工作时间)咨询。

五、具有下列16种情形之一的,不能预约挂号,请直接去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距就诊日前28天内有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2.距就诊日前21天内有与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物品接触史;

3.距就诊日前21天内有国内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接触史;

4.距就诊日前14天内有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病例的聚集性发病史;

5.预约挂号者具有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乏力、肌痛、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等十大临床症状之一的;

6.预约挂号者是医疗机构内的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新冠核酸检验等存在高风险暴露的医务人员;

7.预约挂号者是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和检测的工作人员;

8.预约挂号者是国际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

9.预约挂号者是船舶引航员等登临外籍船舶作业人员;

10.预约挂号者是移民、海关以及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

11.预约挂号者是进口冷链食品(含外包装)监管和从业人员;

12.预约挂号者是口岸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

13.预约挂号者是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

14.预约挂号者是接驳转运工作人员;

15.预约挂号者是快捷通道工作人员;

16.预约挂号者是其他经风险研判确定的高风险岗位人员。

六、预约挂号时没有上述情形,就诊当日或之前出现上述情形的,请您及时取消预约挂号,直接去发热门诊就诊。

七、特别提醒:如果您隐瞒上述情况不去发热门诊就诊、却进行预约挂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

八、门诊患者要按照预约的时间段提前半小时在相应诊区报到,从而避免人员聚集。

九、门诊号源属于公共产品,若您预约后因特殊情形不能前来就诊的,一定要及时办理退号,以便其他未预约到号源的急需就诊的患者能约到您退号后释放出的号源。

十、急危患者可来医院急诊就诊,医院急诊24小时开放。

谢谢您的理解与配合,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让我们并肩携手、齐心协力,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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