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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员服务项目院内商谈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3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4723次

护理员服务项目院内商谈公告

为规范护理员队伍管理,更好的满足住院患者的生活照护需求,实现对护理员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患者住院期间的满意度,拟对护理员服务项目进行院内商谈,欢迎符合资质的护理员公司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中医院护理员服务项目

二、服务要求

1、护理员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医院的相关管理制度。公司护理员应在我院医疗管理、服务范围内为病人提供服务,接受我院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对我院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应当予以采纳,立行立改,不得无故拖延。

2、护理员公司对其在我院医疗服务区域内从事病人陪护服务的护理员,应统一建立档案进行管理,电子档案需报我院备案,每月有无变动均需更新。护理员公司所提供的护理员与我院没有任何劳动用工和雇佣关系,护理员公司需依法处理好护理员的保险及报酬,护理员的收入及工资福利由护理员公司与护理员协商确定,护理员公司与护理员之间的争议纠纷与医院无关。

3、护理员公司应积极组织护理员参加岗位培训和岗前考核,所有护理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护理员提供服务时应佩戴护理员公司单位统一证件,着统一工作服,并与护理员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协议。

4、护理员公司根据需要配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对在医院医疗服务区域内提供护理员服务的护理员和服务内容实行管理。

5、护理员公司在医院范围内开展护理项目管理活动时,其使用的印章、标识、标牌、各种宣传资料不得以医院名义,不得向患者和家属做出与医院有隶属、代理等关系的误导宣传,护理员着装配饰也应当明显区别于医院员工所使用的服装及配饰,以免患者及家属产生混淆。

6、护理员公司提供生活护理服务方案、护理员工作管理制度、收费标准等文件,在科室醒目位置公开护理员服务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公示价格执行,如有价格调整,需报备医院同意。护理员公司负责向患者提供发票。

7公司保证护理员身体健康,不得有传染类、心理等疾病,并出具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健康体检证明,疫情期间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如因健康原因造成护工与患者的纠纷,由护理员公司负责。

8护理员在科室护士长和注册护士指导下开展病人日常生活照料,严禁护理员代替护士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工作。

9、护理员与病人或家属发生纠纷,公司必须积极主动、妥善处理,并承担纠纷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10、护理员人为损坏医院或病人的物品,由护理员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护理员应保护患者隐私,护理员如在照护职责范围内违章、失职,造成病人意外伤害和纠纷,由护理员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对当事人进行及时处理,医院不承担连带责任。

11、护理员不得做与陪护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有干扰医疗秩序和影响医院形象的言行,不得当医托,不得收取病人家属或照护之外的费用,不准多收费,一经查实,按多收金额给予十倍罚款,凡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护理员公司负责,并医院有权要求护理员公司更换或辞退护理员。

12、医院开展工作需病人或家属签署的知情同意书、材料、文件等,只能由患者本人及家属签署,护理员无权签署并有权拒绝签署,因擅自签署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护理员公司自行承担。

三、院方提供的便利条件及权利

1、院方同意护理员公司在医院内设立护理员服务管理中心,并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

2、院方有权对护理员的上岗资质进行审核。

3、院方负责协助护理员公司为护理员提供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护理部对护理员公司护理员有权进行业务考核,如达不到相关标准,有权要求护理员公司予以再培训、调换或清退。

4、院方将对护理员公司所提供的生活护理内容、护理员的工作制度、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进行审核。

5、院方将对护理员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和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并对不称职的护理员有权提出告诫、更换、离岗培训或辞退等要求,护理员公司必须配合不得拒绝。

6、护理部每季度对护理员公司工作质量、服务满意度等进行考核,不达标者,医院有权清退护理员公司,但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护理员公司。

7、院方承诺医务处、护理部、保卫处、总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对护理员公司规范化管理给予支持。

8、护理员公司入驻医院第一个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护理员各项工作符合要求,护理员公司管理规范,无不良事件发生,医院对护理员公司各项考核均能达标,则继续留院进入6个月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护理员公司运行良好,规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工作符合医院要求,则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如出现不良事件或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医院有权清退护理员公司。

9、护理员公司服务范围,商讨后由医院确定。

10、护理员公司每月15日前按服务收入的3%向医院缴纳管理费。

四、护理员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及提供的资料

1、含有病人陪护(护工或护理员)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司注册资金证明。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或)法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护理员服务的承诺书。

5、公司护理员基础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6、根据我院实际需求,制定完善的整体服务方案。

7、根据我院实际需求,制定完善的管理及培训方案。

五、报名截止日期:202012101800

六、具体商谈时间:另行通知

七、报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60  护理部

联系人:朱敏       联系电话:15961387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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