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门诊手术患者知情同意权制度 |
发布时间:2013-5-28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5472次 |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文件精神,医生做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而且要有患者或委托人签字。现就落实门诊手术患者知情同意权制度通知如下: 1、做门诊手术前患者(或授权委托人)、监护人必须签署手术同意书。 2、门诊手术同意书应告知患者包括手术名称、适应证、手术内容、风险及并发症 等内容。 3、手术同意书原则上留存于门诊手术室,已办理住院的,留存于住院病历中归档。 4、开展门诊手术的临床医师必须有相应手术资质。 5、临床医师要严格掌握手术指征,不得超权限和超范围手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