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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门诊手术患者知情同意权制度
发布时间:2013-5-28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5472次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文件精神,医生做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而且要有患者或委托人签字。现就落实门诊手术患者知情同意权制度通知如下:
  1、做门诊手术前患者(或授权委托人)、监护人必须签署手术同意书。
2、门诊手术同意书应告知患者包括手术名称、适应证、手术内容、风险及并发症
等内容。
3、手术同意书原则上留存于门诊手术室,已办理住院的,留存于住院病历中归档。
4、开展门诊手术的临床医师必须有相应手术资质。
5、临床医师要严格掌握手术指征,不得超权限和超范围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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