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省第五期“333工程”
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人才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8〕6号)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选拔对象为我市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申报人员必须是全职在岗,柔性引进的人员不可以申报。
二、申报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第一层次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第二层次人选: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第三层次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进一步突出如下条件
1、突出品德评价,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有学术造假、职业道德失范等方面问题的,一律不得推荐,已入选的及时予以惩戒、退出。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突出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市级科技进步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重要贡献人员。
3、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突出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公认,并以市场为导向,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在医药卫生领域,突出医德高尚、医疗技术精湛,疑难、危重病症诊治水平高,或在较大范围有效地预防、控制公共卫生问题,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居民健康保障以及医疗新技术引进推广作出重大贡献,在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新技术引进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突出取得富有创见性的研究成果,创新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对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很大推动作用,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学术水平居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地位,或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难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6、在宣传文化、基础教育领域,突出对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省内外同行所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三)其他要求
1、2016年入选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二、三层次的培养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
2、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3、同一个人不可以跨地区、跨部门同时申报。
4、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层次的培养对象。
5、增选的培养对象管理期为2018年至2020年。
三、选拔程序
1、4月30日前,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市委组织部。
2、5月10日前,市委组织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对申请的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人选进行初审推荐,并上报省委组织部。
3、5月20日前,市委组织部组织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评审推荐。推荐人选报省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由省委组织部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4:00。申报截止后,申报人无法提交申报报表。各类材料需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
2、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需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证明材料(网上打印的申报书有水印),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市委组织部。
3、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具体注意如下几点:
(1)填写内容须准确无误,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填写“无”。
(2)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信息要填写准确。
(3)归属设区市委组织部要填写准确。
(4)学习和工作简历从大学写起,要连续完整。
(5)近五年成果是指2011年以来取得的。
(6)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需要人才单位同时对思想道德作出评价意见。
(7)涉密信息请勿在网上填报。
(8)所填内容须经所在单位核实。
4、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1份、附件材料1份。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2)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A3纸)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3)申报人申请书和附件材料统一装档案袋,并打印推荐材料袋封面,贴于档案袋上。
(4)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人:王伟、尹军、孙健。电话:0518-85804232。邮箱:lygzzbrcc@163.com。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1118室。
附件: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连云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