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医院临床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
发布时间:2013-5-24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8642次 |
(试 行)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建立新型的用人机制,更好地推动医院发展,根据苏办发(2008)23号文《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卫生局《关于做好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新一轮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群众认可的优秀人才推向管理岗位,优化人才结构,拓宽用人渠道,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形成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增强医院内部活力,促进医院健康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科学分类、科学设岗,建立健全适合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各自特点的管理制度。建立起科室自主用人、职工自主选择、优化组合、双向选择、全员聘用的新型的用人机制。 ㈠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级医生责任制,组建医疗组 1、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主诊医生责任制。 科主任在主诊医生中通过竞争择优聘任,科主任可以带医疗组也可以不带医疗组,由所在科室申请,医院综合考核决定。科主任负责科室(病区)的医疗、行政管理工作,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指导护理工作,决定科主任基金的使用,对主诊医生任免有建议权,科主任在其职权范围的工作向院长负责。 2、临床医生分为主诊医生、副主诊医生、床位医生三个岗级,主诊医生为最高岗级。以主诊医生为组长,在本专业医生中选聘副主诊医生和床位医生组成医疗组。组建工作实行双向选择,优化组合。 3、门诊部所属临床科室,有条件的可尽量组合科室,下设床位,分为若干医疗组。条件不成熟的仍属门诊部领导,但需设立医疗组,分为主诊医生、副主诊医生或医生。 4、在实行医疗组运行机制的同时,医疗组和各级医生不再有固定床位,只“拥有”收治的病人。本病区病人满员,应向其他病区空床安置,实行“医生跟着病人走”。病人入院床位安置由病区护士长负责。 5、门诊诊室在保证医院统一安排使用的前提下,向各医疗组开放。诊室安排由门诊部协调处理。 ㈡医技科室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实行(技术组)岗位制 各医技科室工作人员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定编定岗。各医技科室设一名科主任,公开竞争,择优聘任。各医技科室,可下设技术组。技术组内设三、二、一级岗位,技术组长为技术组三级岗,参与竞聘择优聘用,技术组长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向科主任负责,对组内人员拥有选择权和奖惩权。组内二级、一级岗位人员实行双向选择。科主任负责科室医疗(药疗)、行政管理工作,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决定科主任基金的使用,对技术组长任免有建议权,科主任在其职权范围的工作向院长负责。 三、竞聘条件 ㈠临床、医药(技)科主任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组织观念强,思想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4、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守职尽责,敬业精神强,有较好的工作业绩; 5、勇于开拓创新,对竞聘岗位有较好的工作思路; 6、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 7、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合格”以上等次;近三年无党纪、政纪处分或因工作失误致使医院声誉及经济蒙受较大损失。 ㈡年龄条件 1、新竞聘临床、医技科主任者,男性﹤52周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7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现任科长(主任)不受年龄限制 ㈢学历、职称条件 1、临床科主任:原则上必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和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主诊医生: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成绩优秀,群众公认的主治医师也可竞聘主诊医生,如竞聘成功,享受院高聘一级职称待遇。 3、医技科室主任:原则上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4、技术组长:具备师级职称及以上和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现任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科长)不受职称和学历限制。 四、岗位设置及竞聘细则 ㈠临床科主任 原则上每科(病区)设一名正主任,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设若干名副主任,主任对副主任任免有建议权、与医院综合考评相结合。 ㈡临床医疗组(主诊医生) 1、临床医生以现有人员为基本核编数,实行主诊医生、副主诊医生和床位医生三级医生制,以主诊医生为组长,组成医疗组,组内副主诊医生、床位医生由主诊医生聘用,双向选择优化组合。每一医疗组原则上应由3人及以上组成,特殊情况由院科两级协商解决。 2、各科主诊医生岗位设置数量,原则上根据科室人员状况,专科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 3、急诊科、急诊ICU暂不分医疗组。 ㈢医技科主任 1、原则上每科设一名正主任,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设若干名副主任,主任对副主任任免有建议权、与医院综合考评相结合。 2、医技科室因工作分工差异较大,可划分技术组,技术组长实行竞争上岗。先竞聘科主任,再竞聘技术组长。根据工作需要,科主任每年有计划地对组员合理调配。 五、科主任的责、权、利 ㈠职责: 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科内行政事务管理医疗质量控制等安全工作,组织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 2、是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负责组织协调本科室科研教学工作和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和应用,制订本学科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进行检查,督促和反馈。 4、负责专家(科)门诊、急诊、会诊、值班等的工作安排,定期主持召开科室会议(包括医疗安全教育专题会议等)并按医院要求有完整的各项记录。 5、负责管理所辖范围内的仪器设备。 6、负责协调处理本科室有关的多环节因素的投诉。及时对下级和服务对象的争议、投诉作出处理,并减少对本科室(部门)及医院造成的影响。对下级的工作作出客观的评定,及时做好管理范围内下属职工的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7、负责组织科内病例讨论,业务学习,继续教育,统一安排进修,实习生的工作。 8、负责科内科间各种关系的协调。 9、外出或离岗时委托其他医师负责履行职责。 医技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科内的行政事务管理,医疗安全质量控制和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制度,对本科室(部门)的一切法律行为负责。 2、制定本科(部门)工作目标和计划,并经常督查,以确保实 现,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对本科室(部门)工作质量,成本控制和效益负责,并接受医院各项工作考核。 3、主持本科室(部门)例会,每周至少一次,正确传达上级指示,及时向上级报告真实情况,并管理好下级工作,对所属人员的纪律行为和所辖范围的管理秩序及卫生状况负责。 4、及时对下级和服务对象的争议、投诉作制裁决定处理,并对本科室(部门)及医院造成的影响负责。 5、负责与相关科室或部门联系,处理好科室间的关系。 6、对下级作出客观的工作评定,及时做好管理范围内下属的思想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7、对科室配备设备的完好负责。 ㈡权限: 临床、医技科主任权限 1、行政指挥权:为履行职责而行使相应的权力; 2、人事调配建议权:对所属人员提出聘用和解聘建议。 3、批准权:在规定的范围内对所属人员外出或请假及科主任基金使用进行审核批准。 4、检查权:对科内或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及制度执行情况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力。 5、奖惩权:对科内所属人员工作评定后进行奖励和惩处重大的奖惩要向上级建议。 6、费用支配权:对科内所得费用的支配权。 7、考评权:对科内所属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定。 8、裁判权:对科内一般行政事务纠葛的裁决。 9、报告权:向分管院长报告工作。 10、代表权:行政、业务上对外可以全权代表科室。 六、岗位设置及岗位职数 见附表 七、竞聘程序 成立考评委员会,组成人员:院领导、工会主席、职工代表、民主党派代表、专家代表。 1、科主任(科长)、主诊医生竞聘程序 ①公布科主任(科长)、主诊医生职数; ②个人自荐或科室推荐,填写科主任(科长)、主诊医生岗位竞聘表; ③资格审查; ④竞聘演讲、答辩; ⑤测评:科室群众测评、中层干部测评。 ⑥院领导测评; ⑦任职前公示。 2、全员双向聘用选择程序 ①公布应聘岗位的人员职数及职称结构比例; ②聘用及应聘人员填写双选表; ③人事科对双选结果进行统计; ④各医疗组、技术组、原则上不少于3人(可含自己),否则自动解除。特殊情况由院科协商解决。 ⑤公布双选结果。 八、聘用手续 1、科主任(科长)与院长签订聘约; 2、被聘用人员与相应聘用责任人签订聘约。 3、所有人员聘期暂定二年,每年述职考评一次。 4、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签订聘约当日到岗,不得脱岗。 九、几点说明 1、科主任(科长)、主诊医生、技术组长在选用人员时,要在定编、定岗、定员范围内选聘,不能超编聘用。 2、凡参加过专科进修或专业培训三个月以上;已专业定科的人员;原则上将现从事专业岗位作为首选岗位,科长(主任)、主诊医生、技术组长在选用人员时,也应作为这一岗位的首选人员。 3、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可选聘相关专业的科室。 4、聘用制人员、返聘人员(包括院聘、科聘)、外聘人员均参加医疗组、技术组双向选择。聘用制人员、返聘人员、外聘人员落聘者,医院同时解除聘用关系,医院不再给予内部消化。 5、科主任(科长)、主诊医生、技术组长在竞聘相应职称岗位时依次优先考虑。 6.科主任绩效(奖金)由医院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医院占30%、医疗组(或科室)占70%。 7、若设置岗位出现空缺或参聘人选不适合岗位要求等特殊情况的,由院党委讨论确定该岗位拟任人选。 8、本届任期内,如因工作需要新设岗位、增加岗位职数或岗位出现空缺的,一律按照本方案规定办法确定人选。 十、相关政策 1、落聘人员以内部消化为主,医院可提供两次选岗机会供落聘者选择。 2、落聘人员在待岗期间由医院统一组织学习培训1-2周,在学习培训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 3、落聘人员选岗。竞岗落选或主动申请需要另择岗位的员工,可拥有两次申请选岗的机会。选岗期间,申请人按人事部门提供的岗位选择信息,自主联系新岗位,人事部门协助协调。选岗程序为:申请人在人事部门填写选岗申请表,接收科室负责人签订书面意见,报人事部门审批。选岗时间15天/次,选岗期间发70%的档案工资。 4、待聘。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选岗程序,或员工本人放弃在院内选岗权利则进入待聘,待聘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待聘期间,待聘员工应积极按人事部门提供岗位选择信息自主联系新岗位。待聘员工也可以向外单位联系工作。员工在待聘期内联系好院内岗位,上岗程序和选岗程序相同。在外单位联系好工作,人事部门办理调出手续。待聘期间发基本工资。 5、落聘。待聘期满仍未落实工作岗位的员工为落聘。落聘人员可在3个月内自谋职业或提出辞职。超过期限,其人事档案实行人事代理,给予连云港市最低工资待遇。员工在选岗、待聘期间,有优秀表现或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章奖惩。员工为选择岗位或重新上岗进行的再学习再培训一切费用自理。 6、退休和返聘。严格执行国家退休政策,凡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一律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7、完善医院“提前退休”制度。干部身份的职工以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或工龄30年为“提退”条件,以正式退休年龄核定增资级数;工人身份(包括以工代技)的女职工以工龄满30年为“提退”条件,以正式退休年龄核定增资级数。其程序为个人书面申请,科室同意,报院领导班子审批。原则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在“提退”范围。 8、我院未聘人员中的老弱病残符合条件的实行内部退养,从严掌握。到达退休年龄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期间遇有国家政策性调资仅调档案工资。 其程序为:个人书面申请,科室同意,报院领导班子审批。 十一、引进人才相关政策 根据医院制定的《市中医院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连中医【2007】51号)、《连云港市中医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连中医【2007】49号)相关文件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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