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伟大旗帜 坚定不移走好新的法治赶考之路

发布时间:2021-12-9   点击量:4016

伟大时代孕育伟大思想,伟大思想引领伟大征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们党百年法治探索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提出了“新的赶考之路”重大论断,号召全体党员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我们一定要始终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伟大旗帜,深刻领会把握“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响应伟大号召,在新的法治赶考之路上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建功立业、行稳致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优异的“法治答卷”。

一、走好新的法治赶考之路,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根本要求

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明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一针见血指出了所谓“党大还是法大”是政治陷阱、伪命题,科学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由谁领导、走什么路等大是大非问题,为我们指明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正确方向。

答好新时代“法治考卷”,我们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作为第一位大德,做到唯一、彻底、无条件,不掺任何杂质、没有任何水分,绝对忠诚、无限忠诚、永远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跟党走,让党的旗帜始终高高飘扬。要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第一位要求,情感上衷心爱戴核心,思想上高度认同核心,政治上绝对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紧紧跟随核心,确保法治工作始终置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作为第一位任务。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坚决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

二、走好新的法治赶考之路,必须始终保持人民至上鲜明底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力量源泉和根本目的。我们党所有的方针原则、政策制度、法律规定,都是为了服务人民,为人民谋幸福是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初心立场。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为了谁、依靠谁的重大问题,彰显了“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人民至上价值理念,把坚持党的根本宗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伟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为我们科学指明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立场。

答好新时代“法治考卷”,我们要紧紧扭住守护公平正义这一核心,秉承“办好案就是为民服务”的理念,把纸面上的法和人民心中的法结合起来,把天理、国法、人情统一起来,坚决杜绝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紧紧扭住维护人民安宁这一前提,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特别是电信诈骗和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违法犯罪,全力打造平安天津建设升级版。要紧紧扭住为民解忧解难这一关键,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好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措施,强力推进信访积案集中化解攻坚,千方百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切实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三、走好新的法治赶考之路,必须深刻理解中华法治文明历史基因

中华法治文明历史悠久、底蕴深厚,中华法系在世界五大法系中独树一帜,具有伟大的创造力和影响力。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等等,创造性地运用到当前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实现了对中华法治文明的传承与发展,使中华法治文明焕发出新的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所以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重要原因就是这条道路蕴含着深刻的中华法治文明基因,符合我国历史传统和国情实际,是从中国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是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重要内容,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人民的必然选择。

答好新时代“法治考卷”,我们要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显著优势。疫情大考就是最好的教科书,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取得抗疫斗争伟大胜利,“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比,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显著优越性和蓬勃生机活力。要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仰者、建设者、捍卫者,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从法治思想、法治理论、法治体系上正本清源,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坚决同一切削弱、歪曲、诋毁、否定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要在法治实践中传承发扬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消解在萌芽,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四、走好新的法治赶考之路,必须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们党是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领导着14亿多人口、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的大国,如何掌好权、执好政,是一个始终需要高度重视的重大课题。特别是我们已经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各项工作都要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必将更加凸显。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在治国理政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地位,深刻回答了法治与国家治理、法律制度与国家制度、国家治理法治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等重大问题,为新征程上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提供了科学指引。

答好新时代“法治考卷”,我们要依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打造“法治建设先行区”,依法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法治成为天津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要依法助推高效能治理,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域创建为牵引,深化“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做强做优天津市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夯实“中国之治”“城市之治”的基础基石。要持续深化高水平政法改革,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以明责定责、追责问责为着力点,以担责尽责、忠诚履责为落脚点,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五、走好新的法治赶考之路,必须牢牢抓住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关键因素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专门队伍建设好。法治工作队伍岗位特殊,工作环境特殊,处在斗争最前沿,面对的任务最艰巨,经受的考验最直接,必须确保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明了法治工作队伍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特殊重要性,明确指出了法治人才保障工作的工作方向和着力点,为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指明了前进方向。

答好新时代“法治考卷”,我们要牢牢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大武器,深刻学习领会,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自觉领悟好、运用好蕴含其中的科学认识论、方法论,坚守法治初心、增强法治自信、强化法治担当。要时刻做到政治坚定、本领高强、纪律严明、担当过硬,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重事功、练事功、善事功,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津门法治铁军。要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聚焦“提神提气提质”,扎实开展政治整肃、纪律整饬、作风整顿、能力整训,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坚决整治顽瘴痼疾,全面提升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